專才 a) 在特殊領域之應用工程技術上有成就 或 b) 具有專業技術能力,並已取得香港或澳門政府之執業證書或在學術、科學、文化、新聞、金融、保險、證券、期貨、運輸、郵政、電信、氣象或觀光專業領域有特殊成就 或 c) 在國外執教、研究新興學術或具有特殊技術與經驗,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 或 d) 對政府推展港澳工作及達成港澳政策目標具有貢獻,經行政院設立或指定機構或委託之民間團體出具證明,並通過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會同有關機關審查
獲台灣機構聘請 a) 經中央勞工主管機關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在臺灣地區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七款或第十一款工作者 或 b) 依取得華僑身分香港澳門居民聘僱及管理辦法許可工作者 或 c) 其他經政府機關或公私立大專校院任用或聘僱者 或 d) 經中央勞工主管機關許可在臺灣地區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款工作 要找台灣工作,請上104.com.tw及1111.com.tw投履歷表,順帶一提本來已有居留證的人已經比本地人難找到工作,沒有居留證的話就更加難上加難,除非你有特別技能讓台灣公司非要你不可,幫你申請居留